彰化簡易庭九十年度彰簡字第一七九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彰化簡易庭
- 裁判日期90 年 05 月 11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彰簡字第一七九號 原 告 甲○○ 被 告 捷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林涼 訴訟代理人 黃萬錫 右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九十年六月五日下午三時十五分在本庭第一法庭行言詞 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五 月 十一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 法 官 施錫揮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法院書記官 許騰云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五 月 十四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