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簡易庭95年度彰簡調字第8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彰化簡易庭
- 裁判日期95 年 06 月 01 日
- 當事人乙○○、甲○○、台灣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柯傳明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95年度彰簡調字第85號聲 請 人 乙○○ 相 對 人 甲○○ 第 三 人 台灣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承 辦 人 柯傳明 上列當事人間95年度彰簡調字第85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民國95年6月1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民事調解室進行調解,出席人員如下: 法 官 蘇鳴東 書 記 官 陳雪芬 點呼事件後到場調解關係人如下: 聲 請 人 乙○○ 相 對 人 甲○○ 第三人承辦人 柯傳明 法官:勸諭兩造讓步。 當事人間調解成立,其內容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壹拾貳萬元整(含強制責任險及第三人責任險理賠)。給付方式:由第三人台灣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95年7月1日前給付。屆時若聲請人未獲給付,由相對人負責給付之。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程序費用各自負擔。 上列筆錄經當庭閱覽或朗讀無誤後簽名。 中 華 民 國 95 年 6 月 1 日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 書 記 官 陳雪芬 法 官 蘇鳴東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95 年 6 月 1 日書 記 官 陳雪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