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簡易庭95年度彰簡調字第9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彰化簡易庭
- 裁判日期95 年 06 月 12 日
- 當事人乙○○、甲○○、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蔡和霖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95年度彰簡調字第95號聲 請 人 乙○○ 相 對 人 甲○○ 第 三 人 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承 辦 人 蔡和霖 上列當事人間95年度彰簡調字第95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民國95年6月12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民事調解室進行調解,出席人員如下: 法 官 蘇鳴東 書 記 官 楊志明 點呼事件後到場調解關係人如下: 聲 請 人 乙○○ 相 對 人 甲○○ 第三人承辦人 蔡和霖 法官:勸諭兩造讓步。 當事人間調解成立,其內容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參拾萬元整(不含強制險)。給付方式:當場給付現金壹拾萬元,於貳拾萬元第三人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願於民國95年7月10日前 給付,如不為給付,相對人願給付之。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程序費用各自負擔。 上列筆錄經當庭閱覽或朗讀無誤後簽名。 中 華 民 國 95 年 6 月 12 日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 書 記 官 楊志明 法 官 蘇鳴東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95 年 6 月 12 日書 記 官 楊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