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簡易庭96年度彰交附民移調字第1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彰化簡易庭
- 裁判日期96 年 08 月 13 日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96年度彰交附民移調字第16號原 告 己○○○ 原 告 甲○○○ 巷12 原 告 庚○○ 兼上三人代 理人 戊○○ 原 告 乙○○ 原 告 丙○○ 兼上二人代 理人 丁○○ 被 告 辛○○ 8弄1 第 三 人 兆豐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光英 承 辦 人 許旭仁 上列當事人間96年度彰交附民移調字第16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民國96年8月13日在本院民事調解室進行調解,出席人員如下: 法 官 陳滿賢 書 記 官 楊志明 調 解 委 員 張淑靜 點呼事件後到場調解關係人如下: 原告兼代理人 戊○○ 原告兼代理人 丁○○ 被 告 辛○○ 第 三 人 兆豐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辦人:許旭仁) 法官、調解委員:勸諭兩造讓步。 當事人間調解成立,其內容如下: 一、被告願給付原告等新台幣(下同)參佰壹拾萬元整(含強制責任險、第三人責任險一切費用)。給付方式:被告當場給付現金貳拾萬元交原告代理人收受,餘貳佰玖拾萬元由第三人兆豐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於96年9月13日前乙次給付, 如不為給付,被告願負責給付。 二、原告其餘請求拋棄。 三、程序費用各自負擔。 上列筆錄經當庭閱覽或朗讀無誤後簽名。 中 華 民 國 096 年 8 月 13 日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 書 記 官 楊志明 法 官 陳滿賢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096 年 8 月 13 日書 記 官 楊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