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2年度審交附民字第12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3 年 01 月 19 日
- 當事人王柔茜、謝斐伊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審交附民字第127號 原 告 王柔茜 被 告 謝斐伊 鼎紘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上列被告等因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19 日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黃右萱 法 官 陳狄建 法 官 姚怡菁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3 日書記官 賴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