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8年度司票字第117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11 月 19 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票字第1173號 債 權 人 興創有限合夥 法定代理人 中租雲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呂瑞彬、呂林秀意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 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本票原本。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1 月 19 日 橋頭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 鐘雅欣 本裁定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