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7年度單聲沒字第11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宣告沒收(智慧財產案件)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7 年 10 月 23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7年度單聲沒字第111號聲 請 人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王莙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妨害農工商案件(106年度偵字第3571號), 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06 年度緩字第1239號),本院裁定如下:主 文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理 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被告王莙因犯刑法第255 條第2 項之罪,經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53 條之1 規定以106 年度偵字第3571號為緩起訴處分確定。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係供犯罪所用之物,且為被告所有,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59 條之1 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等語。 二、按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53 條或第253 條之1 為不起訴處分或緩起訴之處分者,對供犯罪所用、供犯罪預備或因犯罪所得之物,以屬於被告者為限,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刑事訴訟法第259 條之1 定有明文。又沒收、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刑法第2 條第2 項定有明文。而刑法第38條於104 年12月30日修正,並自105 年7 月1 日施行,是本案應適用105 年7 月1 日施行之刑法第38條規定。再按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之。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刑法第38條第2 項定有明文。 三、查被告所犯刑法第255 條第2 項之違反農工商之商標案件,前經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06 年度偵字第3571號緩起訴處分,並於106 年9 月21日確定,嗣於107 年9 月20日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等情,有上開緩起訴處分書、執行緩起訴處分命令通知書、繳款收據、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 份等在卷足憑。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係被告所有且係供其犯本案所用之物,業據被告於調詢時供承在卷(見調查卷第1 頁至5 頁),復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南分局訪問紀錄、嘉義縣調查站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收據、扣押物品目錄表(見調查卷第23至29頁),揆諸上開說明,聲請人聲請宣告沒收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為有理由,應予准許。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5 條之36第2 項、第259 條之1 ,刑法第38條第2 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0 月 23 日刑事第六庭 法 官 羅紫庭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 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0 月 23 日書記官 曹瓊文 附表: ┌──┬─────────────────┬────┐ │編號│ 名 稱 │數 量 │ ├──┼─────────────────┼────┤ │1 │錦繡前程有限公司收銀營業日報表 │1件 │ ├──┼─────────────────┼────┤ │2 │進口報單(國外出口日期105 年1 月15│1件 │ │ │日) │ │ ├──┼─────────────────┼────┤ │3 │進口報單(國外出口日期105 年8 月15│1件 │ │ │日) │ │ ├──┼─────────────────┼────┤ │4 │進口報單(國外出口日期105 年12月31│1件 │ │ │日) │ │ ├──┼─────────────────┼────┤ │5 │出口報單(報關日期105 年7 月6 日)│1件 │ ├──┼─────────────────┼────┤ │6 │附縫標籤(一) │1包 │ ├──┼─────────────────┼────┤ │7 │附縫標籤(二) │1包 │ ├──┼─────────────────┼────┤ │8 │乳膠枕裸枕 │1件 │ ├──┼─────────────────┼────┤ │9 │乳膠枕(含枕套) │1件 │ ├──┼─────────────────┼────┤ │10 │未車縫標籤枕套 │1件 │ ├──┼─────────────────┼────┤ │11 │新版附縫標籤枕套 │1件 │ ├──┼─────────────────┼────┤ │12 │舊版附縫標籤枕套 │1件 │ ├──┼─────────────────┼────┤ │13 │車縫機(責付) │2台 │ ├──┼─────────────────┼────┤ │14 │乳膠枕裸枕(責付) │4309件 │ ├──┼─────────────────┼────┤ │15 │未車縫標籤枕套(責付) │302件 │ ├──┼─────────────────┼────┤ │16 │已附縫標籤枕套(責付) │834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