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13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12 月 21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0年度除字第139號聲 請 人 顧尚豪即顧健勇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中華民國100年12月20日 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載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如附表所載之股票,因不慎遺失,前經聲請鈞院以100年度司催字第81號公示催告,並 於民國100年5月31日將公告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表所載證券無效等語。 二、查附表所載之證券,業經本院以100年度司催字第81號公示 催告在案。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00年11月30日屆滿,迄 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從而,聲請人聲請宣告上開證券無效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1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黃仁勇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1 日書記官 黃意雯 ┌────────────────────────────────────────────────┐ │股票附表: 100年度除字第139號 │ ├──┬───────────────┬──────────────┬───┬────┬─────┤ │ 編 │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 數│股 數│備 考│ │ 號 │ │ │ │ │ │ ├──┼───────────────┼──────────────┼───┼────┼─────┤ │001 │鈺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0087-ND-0000000-0 │1 │1000│ │ ├──┼───────────────┼──────────────┼───┼────┼─────┤ │002 │鈺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0087-ND-0000000-0 │1 │1000│ │ ├──┼───────────────┼──────────────┼───┼────┼─────┤ │003 │鈺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0087-ND-0000000-0 │1 │1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