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九十年度簡上字第一八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異議之訴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0 年 08 月 22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簡上字第一八號 上 訴 人 上久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楊振聰 被上 訴 人 甲○○○○○ 右當事人間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八 月 二十二 日 ~B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 ~B 審判長法官 夏金郎 ~B 法 官 李文輝 ~B 法 官 羅秀緞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八 月 二十四 日 ~B 書 記 官 沈秀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