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簡易庭(含朴子)上列當事人間99年度嘉小調字第8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天然瓦斯費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嘉義簡易庭(含朴子)
- 裁判日期99 年 05 月 03 日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請人 欣嘉石油氣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丁○○ 代理人 丙○○ 乙○○ 相對人 甲○○ 上列當事人間99年度嘉小調字第86號給付天然瓦斯費事件,於中華民國99年5月3日下午3時20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事調解處調 解,出席職員如下: 法 官 黃國益 書 記 官 陳湘蓉 通 譯 池冠儒 調 解 委員 洪千雅 調 解 委員 黃秀敏 點呼調解事件後,到庭調解關係人如下: 朗讀案由: 聲請人代理人 到 相 對 人 到 (詳報到單)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聲請人代理人 聲請之事項及事實理由如聲請狀所載。 相對人 願與聲請人調解。 調解委員 法 官 勸諭兩造讓步,試行調解。 當事人間調解成立。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九十九年五月十五日前給付聲請人新台幣捌仟參佰肆拾元。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中 華 民 國 99 年 5 月 3 日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記官 陳湘蓉 法 官 黃國益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9 年 5 月 3 日書記官 陳湘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