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簡易庭(含朴子)上列當事人間99年度朴小調字第1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貨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嘉義簡易庭(含朴子)
- 裁判日期99 年 06 月 22 日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健丞飼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代 理 人 乙○○ 相 對 人 丙○○ 上列當事人間99年度朴小調字第18號給付貨款事件,於中華民國99年6月22日上午09時20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事調解處調解, 出席職員如下: 法 官 葉淑儀 書 記 官 吳念儒 通 譯 林虹儀 調 解 委員 黃秀敏 點呼調解事件後,到庭調解關係人如下: 朗讀案由: 聲 請 人 健丞飼料股份有限公司 到 相 對 人 丙○○ 到 (詳報到單)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聲請人代理人 聲請之事項及事實理由如聲請狀所載。 相對人 請求駁回聲請人之聲請。 調解委員 法 官 勸諭兩造讓步,試行調解。 當事人間調解成立。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伍萬玖仟元,給付方法:自民國(下同)99年7 月22日起至清償日止,於每月22日各給付伍仟元,至全部清償完畢止,如有一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中 華 民 國 99 年 6 月 22 日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朴子簡易庭 法 官 葉淑儀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9 年 6 月 22 日書記官 吳念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