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簡易庭100年度司鳳簡調字第16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鳳山簡易庭
- 裁判日期100 年 07 月 21 日
- 當事人吳育宏、珅溙建材有限公司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100年度司鳳簡調字第163號 聲 請 人 吳育宏 相 對 人 珅溙建材有限公司等 兼法定代理人 呂泓翰 上列當事人間100年度司鳳簡調字第163號清償債務事件於中華民國100年 7月21日上午10時12分在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民事 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書 記 官 劉國偉 調解 委員 高重雄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 請 人 吳育宏 到 相對人兼法定代理人 呂泓翰 到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連帶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參拾柒萬伍仟元整,給付方式:共分二十五期給付,自民國一百年八月三十一日起,於每月末日前各給付壹萬伍仟元至全部清償完畢為止,如有一期未履行,尚未到期部分視為全部到期。 二、聲請人同意於相對人將上開第一項金額全部清償完畢後,將本票兩紙(發票人均為呂泓翰,發票日期均為民國一百年二月十七日,票號:451726、451727,金額各為壹拾萬元、壹拾伍萬元)及支票一紙(發票人為珅溙建材有限公司,票號:QB0000000 ,發票日為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日,金額為壹拾貳萬伍仟元)返還予相對人。 三、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四、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 請 人 吳育宏 相對人兼法定代理人 呂泓翰 調 解 委 員 高重雄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7 月 21 日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 記 官 劉國偉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7 月 22 日書 記 官 劉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