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簡易庭上列當事人間98年度司鳳小調字第1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貨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鳳山簡易庭
- 裁判日期98 年 07 月 09 日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原霖木業有限公司 聲請人代理人 乙○○ 相 對 人 品堡建材有限公司等 相對人 甲○○ 相對人代理人 吳美凰 上列當事人間98年度司鳳小調字第14號給付貨款調解案件,於中華民國98年7 月9 日上午11時51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二樓調解室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書記官 陳俐嫺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乙○○ 到 相對人代理人 吳美凰 到 調解委員 許燦輝 到 調解成立內容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玖萬捌仟元整,給付方式為:分壹拾肆期給付,每月給付柒仟元整,自九十八年八月起,每月最後一日給付,至九十九年九月止,壹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二、兩造其餘請求權均拋棄。 三、程序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下 中 華 民 國 98 年 7 月 9 日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記官 陳俐嫺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8 年 7 月 9 日書記官 陳俐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