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簡易庭97年度豐補字第7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承攬報酬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豐原簡易庭
- 裁判日期97 年 01 月 15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豐補字第77號原 告 葫蘆墩機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原告與被告鎮西工業有限公司間給付承攬報酬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台幣148050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台幣155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命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庭補繳,併提 出被告鎮西工業有限公司之公司登記變更事項卡及其法定代理人之最新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 月 15 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豐原簡易庭 法 官 廖穗蓁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 月 15 日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