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3年度除字第1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票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04 月 14 日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3年度除字第11號聲 請 人 李淑芳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2年度司催字第5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3年1月2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4 月 14 日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庭 法 官 曹庭毓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4 月 14 日法院書記官 王馨瑩 ┌────────────────────────────────────────────┐ │股票附表: 103年度除字第11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 │0001│理想大地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0 │普通股 │1 │1000 │ │ ├──┼────────────┼──────────┼────┼───┼────┼───┤ │0002│理想大地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0 │普通股 │1 │10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