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9年度單聲沒字第1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宣告沒收(智慧財產案件)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7 月 30 日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單聲沒字第16號聲 請 人 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李佳紋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違反商標法案件(108年度偵字第6191號) ,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09年度聲沒字第88號),本院裁定如下 : 主 文 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16所示仿冒附表編號1至16「商標權人」商標圖樣之商品,均沒收之。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李佳紋前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08年度偵字第6191號為不起訴處分 ,所查扣如附表編號1至16所示仿冒商標圖樣之商品,屬受 刑人所有且供其違反商標法所用之物,爰依刑法第三十八條第二項、商標法第九十八條等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等語。二、按侵害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之物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商標法第九十八條、刑法第四十條第二項分別定有明文,參諸刑法第四十條第二項之立法理由:「刑法分則或刑事特別法關於專科沒收之物,例如偽造之印章、印文、有價證券、信用卡、貨幣,雖非違禁物,然其性質究不宜任令在外流通,自有單獨宣告沒收之必要。」並綜核刑法第二百條、第二百零五條、第二百十九條等規定,可知所謂專科沒收之物,應指法文明定「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之絕對義務沒收者而言,準此,侵害商標權之物品,依前揭商標法第九十八條之規定,即為應予絕對義務沒收之物,自屬刑法第四十條第二項所稱之專科沒收之物,而得單獨宣告沒收之。 三、經查,本案被告李佳紋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於109年5月15日以108年度偵字第6191號案件 為職權不起訴處分,並已確定在案,此有上開不起訴處分書、告訴人回證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紙在卷可 稽。而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16所示仿冒商標圖樣之商品,為 侵害商標權人即告訴人德商阿迪達公司、義大利商固喜歡固喜公司、德商彪馬歐洲公開有限責任公司、英商艾須特貝克戴維斯有限公司及商標權人加拿大商羅茲公司、美商吉普公司、美商漢佰公司、盧森堡商.斐樂盧森堡有限公司、美商 昂德亞摩公司、瑞士商香奈兒股份有限公司、法商伊芙聖羅蘭公司、荷蘭商耐克創新有限合夥公司、荷蘭商湯美希爾弗格許可有限公司、英商布拜里公司、美商波露羅蘭公司、荷蘭商歐斯達有限合夥公司之物品,業經受刑人於警詢及偵查中坦認不諱,並有理律法律事務所提出之侵權仿冒品鑑定報告(含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資料檢索服務資料)、侵權仿冒品鑑價報告各1份、本院核發之搜索票1紙、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搜索扣押筆錄暨扣押物品目錄表1份、拍賣網頁擷取照片及現場照片數張附卷可參(見 警卷第9至165頁),揆諸前揭規定及說明,上開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16所示仿冒附表編號1至16「商標權人」商標權圖樣之物品(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保管字第46號)自應 依商標法第九十八條之規定予以宣告沒收,且得依刑法第四十條第二項規定單獨宣告之,是聲請人聲請單獨宣告沒收上開扣案物,洵為有據,應予准許。至聲請人雖誤引刑法第三十八條第二項、而漏引刑法第四十條第二項規定為本件聲請之依據,惟其單獨宣告沒收之意旨核與刑法第四十條第二項之規定相符,且上開扣案物品亦屬應宣告沒收且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之物,是本院仍得自行援引適當規定裁定宣告沒收,不受檢察官聲請書所載法條之限制,附此敘明。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五十五條之三十六第二項,商標法第九十八條,刑法第四十條第二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30 日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惠玲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需附繕本) 書記官 林家君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30 日附表: ┌──┬────┬─────┬────────────────┬──────┐ │編號│商標名稱│商標審定號│商標權人 │查獲仿冒商標│ │ │及圖樣 │ │ │商品及數量 │ ├──┼────┼─────┼────────────────┼──────┤ │ 1 │Roots │00000000 │加拿大商羅茲公司(Roots Corporat│衣服105件 │ │ │ │ │ion) │褲子20件 │ ├──┼────┼─────┼────────────────┼──────┤ │ 2 │GAP │00000000 │美商吉普公司(GAP INC.) │衣服32件 │ │ │ │ │ │褲子4件 │ ├──┼────┼─────┼────────────────┼──────┤ │ 3 │Champion│00000000 │美商漢佰公司(Hanesbrands,Inc.)│衣服54件 │ │ │ │ │ │褲子46件 │ │ │ │ │ │帽子2件 │ ├──┼────┼─────┼────────────────┼──────┤ │ 4 │FILA │000000000 │盧森堡商. 斐樂盧森堡有限公司 │衣服34件 │ │ │ │ │(FILA LUXEMBOURG S.A.R.L.) │褲子17件 │ ├──┼────┼─────┼────────────────┼──────┤ │ 5 │Under │00000000 │美商昂德亞摩公司(UNDER │衣服3件 │ │ │Armour │ │ARMOUR,INC.) │ │ │ │及圖樣 │ │ │ │ ├──┼────┼─────┼────────────────┼──────┤ │ 6 │CHANEL圖│00000000 │瑞士商香奈兒股份有限公司(CHANEL│包包15件 │ │ │樣 │ │SARL) │ │ ├──┼────┼─────┼────────────────┼──────┤ │ 7 │YSL │00000000 │法商伊芙聖羅蘭公司(YVES SAINT │包包1件 │ │ │ │ │LAURENT) │ │ ├──┼────┼─────┼────────────────┼──────┤ │ 8 │adidas及│00000000、│德商阿迪達公司(ADIDAS AG) │衣服68件 │ │ │圖樣 │00000000 │ │褲子59件 │ │ │ │ │ │背包5件 │ │ │ │ │ │帽子6件 │ ├──┼────┼─────┼────────────────┼──────┤ │ 9 │Jorden及│00000000、│荷蘭耐克創新有限合夥公司 │1(Jorden圖 │ │ │NIKE圖樣│00000000、│(NIKE INNOVATE C.V.) │樣部分) │ │ │ │00000000、│ │衣服26件 │ │ │ │00000000、│ │褲子11件 │ │ │ │00000000 │ │帽子7件 │ │ │ │ │ │鞋子1雙 │ │ │ │ │ │2(NIKE圖樣 │ │ │ │ │ │部分) │ │ │ │ │ │衣服70件 │ │ │ │ │ │褲子78件 │ │ │ │ │ │襪子70件 │ │ │ │ │ │鞋子7雙 │ ├──┼────┼─────┼────────────────┼──────┤ │ 10 │TOMMY │00000000 │荷蘭商湯美希爾弗格許可有限公司 │衣服7件 │ │ │ │ │(Tommy Hilfiger Licensing BV )│ │ ├──┼────┼─────┼────────────────┼──────┤ │ 11 │GG及圖樣│00000000、│義大利商固喜歡固喜公司 │皮包2件 │ │ │ │00000000 │(GUCCIO CUCCI S.P.A.) │皮帶1條 │ │ │ │ │ │圍巾2條 │ ├──┼────┼─────┼────────────────┼──────┤ │ 12 │BURBERRY│00000000、│英商布拜里公司 │帽子1件 │ │ │CHECK及 │00000000 │(BURBERRY LIMITED) │圍巾6件 │ │ │圖樣 │ │ │衣服5件 │ ├──┼────┼─────┼────────────────┼──────┤ │ 13 │PUMA及圖│000000000 │德商彪馬歐洲公司有限責任公司 │鞋子1雙 │ │ │樣 │、00000000│(PUMA SE) │衣服2件 │ │ │ │ │ │褲子3件 │ ├──┼────┼─────┼────────────────┼──────┤ │ 14 │POLO馬球│00000000 │美商波露羅蘭公司 │衣服25件 │ │ │圖樣 │ │(THE POLO/LAUREN COMPANY,LP) │ │ ├──┼────┼─────┼────────────────┼──────┤ │ 15 │CONVERSE│00000000 │荷蘭商歐斯達有限合夥公司 │鞋子11雙 │ │ │ │ │(ALL STAR C.V.) │ │ ├──┼────┼─────┼────────────────┼──────┤ │16 │Device圖│00000000 │英商艾須特貝克戴維斯有限公司 │外套1件 │ │ │樣(PEPP│ │(ASTLEY BAKER DAVIES LTD.) │帽子1件 │ │ │APIG) │ │ │毛巾22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