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第3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7 月 26 日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31號聲 請 人 張茂生 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0 年度司催字第7 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 年6 月2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7 月 26 日民事庭 法 官 劉致欽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7 月 26 日書記官 謝佩欣 ┌──────────────────────────────────────────────────────────────┐ │附表: 110年度除字第31號 │ ├─┬─────────┬─────────┬─────────┬─────────┬────────┬────────┬──┤ │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 受 款 人 │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備考│ │號│ │ │ │ │ (新 臺 幣) │ │ │ ├─┼─────────┼─────────┼─────────┼─────────┼────────┼────────┼──┤ │01│許新榮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羅│ 空白 │ 109年12月21日 │6,174元 │AH1113443 │ │ │ │ │東分行 │ │ │ │ │ │ ├─┼─────────┼─────────┼─────────┼─────────┼────────┼────────┼──┤ │02│許新榮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羅│ 空白 │ 110年1月21日 │4,631元 │AH1113464 │ │ │ │ │東分行 │ │ │ │ │ │ ├─┼─────────┼─────────┼─────────┼─────────┼────────┼────────┼──┤ │03│興和企業社 │第一銀行宜蘭分行 │ 空白 │ 109年12月11日 │18,600元 │MA3305982 │ │ ├─┼─────────┼─────────┼─────────┼─────────┼────────┼────────┼──┤ │04│鄭美惠 │第一銀行羅東分行 │ 空白 │ 109年12月5日 │5,482元 │MA333752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