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簡易庭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宜蘭簡易庭
- 裁判日期97 年 11 月 05 日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宜蘭簡易庭民事裁定 原 告 瑞奇科技數位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戊○○ 訴訟代理人 丁○○ 丙○○ 甲○○ 被 告 麥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1 月 5 日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宜蘭簡易庭 法 官 蔡仁昭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1 月 6 日書 記 官 李明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