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0年度行專訴字第10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發明專利申請
- 案件類型智財
- 審判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101 年 02 月 23 日
- 當事人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法院行政裁定 100年度行專訴字第100號原 告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鄭崇華 訴訟代理人 邱珍元專利代理人 羅文泉專利師 被 告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代 表 人 王美花(局長) 訴訟代理人 廖柏名 謝宏榮 上列當事人間因發明專利申請事件,業經本院於101 年2 月9 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言詞辯論,並定101 年3 月22日上午9 時3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進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2 月 23 日智慧財產法院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李得灶 法 官 蔡惠如 法 官 何君豪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2 月 23 日書記官 張君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