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1年度刑智抗字第2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聲請撤銷秘密保持命令
- 案件類型智財
- 審判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3 月 06 日
- 當事人林棋燦、臺灣中華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干文元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刑智抗字第23號 抗 告 人 即聲 請 人 林棋燦 抗 告 人 林幸頎律師 相 對 人 臺灣中華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干文元 上列被告因聲請撤銷秘密保持命令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11年10月27日刑事裁定(111年度智秘聲字第3號), 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抗告駁回。 理 由 一、原裁定意旨略以:原審法院110年度智訴字第4號營業秘密法案件(下稱本案)審理中,原審法院就附表一、附表二所示之資料(即原裁定附表一至附表三所示資料),具有秘密性、經濟價值、合理之保密措施、抗告人等並未以閱覽以外方法取得上開資料,具有必要性為由,而依相對人之聲請,以原審法院110年度智秘聲字第1號裁定抗告人即林棋燦、林幸頎律師及其他辯護人等不得為實施本案刑事訴訟以外之目的而使用,或對未受秘密保持命令之人為開示。而相對人臺灣中華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代理人前於民國110年9月15日提出之刑事聲請核發秘密保持命令理由補充(二)狀,觀諸全狀意旨,係在補充釋明本件符合核發秘密保持命令之要件及理由,並非有撤回聲請秘密保持命令之意,雖該理由補充(二)狀內敘及「被告公司之法定代理人林棋燦、選任辯護人洪家駿律師、林幸頎律師不爭執其等就附表一編號1至3、附表三編號6所示之營業秘密已受其他秘密保持命令裁定拘束之事 實,告訴人同意就該部分營業秘密撤回聲請」,然上開理由補充狀內並未具體表明被告公司之法定代理人、選任辯護人已受何一秘密保持命令裁定之拘束,尚難認相對人於該理由補充(二)狀,係撤回該部分秘密保持命令之聲請。又本件附表資料業據相對人釋明使原審法院大致相信有其主張之事實,且本件附表一編號1至3所示資料,業經原審法院108年度 智訴字第4號刑事判決、108年度智重附民字第4號刑事附帶 民事訴訟判決、本院109年度刑智上重訴字第7號刑事判決俱認係屬營業秘密。故本件抗告人聲請撤銷原審法院110年度 智秘聲字第1號對其等所核發之秘密保持命令,並無理由而 駁回本件聲請等語。 二、抗告意旨略以:相對人之代理人曾提出刑事聲請核發秘密保持命令理由補充狀內,載明抗告人並不爭執就本件附表一編號1至3所示資料已受其他秘密保持命令裁定拘束,相對人即同意就該部分營業秘密撤回聲請,然原裁定逕以附條件之撤回,不生撤回聲請之效力,且相對人所提書狀並非聲請撤回秘密保持命令之書狀而予以駁回,又本件附表一編號4至30 所示資料及附表二所示人事管理資料,相對人並未釋明符合秘密保持命令之聲請要件,為此,爰依法提起抗告,請求撤銷原裁定,更為適當之裁定。 三、當事人或第三人就其持有之營業秘密,經釋明符合下列情形者,法院得依該當事人或第三人之聲請,對他造當事人、代理人、輔佐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發秘密保持命令:㈠當事人書狀之內容,記載當事人或第三人之營業秘密,或已調查或應調查之證據,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之營業秘密。㈡為避免因前款之營業秘密經開示,或供該訴訟進行以外之目的使用,有妨害該當事人或第三人基於該營業秘密之事業活動之虞,致有限制其開示或使用之必要。前項規定,於他造當事人、代理人、輔佐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在聲請前已依前項第1 款規定之書狀閱覽或證據調查以外方法,取得或持有該營業秘密時,不適用之。另訴訟資料涉及營業秘密者,法院得依聲請不公開審判;亦得依聲請或依職權限制卷宗或證物之檢閱、抄錄或攝影。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下稱審理法)第11條第1項、第2項、第24條分別定有明文。同法第14條第 1項並明定:受秘密保持命令之人,得以其命令之聲請欠缺第11條第1項之要件,或有同條第2項之情形,或其原因嗣已消滅,向訴訟繫屬之法院聲請撤銷秘密保持命令。考其立法理由,乃為防止營業秘密持有人於訴訟中提出資料致有外洩之風險,兼顧訴訟當事人之營業秘密及他造當事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之訴訟權,因而設有秘密保持命令及聲請撤銷秘密保持命令制度。又所謂之營業秘密,依營業秘密法第2 條所定係指生產、銷售或經營之資訊而符合:㈠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秘密性)者;㈡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實際或潛在之經濟價值(經濟價值)者;㈢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保密措施)者。又法院對於撤銷秘密保持命令之聲請,若已依上開法制本旨,綜合案內事證,權衡判斷有無前述第14條第1 項所定應撤銷秘密保持命令之事由而為認定,即不能僅憑部分資料之片段內容,遽指為違法。 四、經查: (一)相對人之代理人前於110年9月15日提出之刑事聲請核發秘密保持命令理由補充(二)狀,係補充釋明本件符合核發秘密保持命令之要件及理由,雖上開理由補充狀記載:「既然被告公司之法定代理人林棋燦、選任辯護人洪家駿律師、林幸頎律師不爭執其等就附表一編號1至3、附表三編號6所示之營 業秘密已受其他秘密保持命令裁定拘束之事實,告訴人同意就該部分營業秘密撤回聲請」,然參以相對人歷次提出之書狀及該理由補充狀內亦載明:「本案確有以秘密保持命令拘束被告公司之法定代理人、選任辯護人之必要,爰依法聲請對本案被告公司之法定代理人、選任辯護人核發秘密保持命令」,且撤回係屬不得附條件之訴訟行為,則相對人之真意是否撤回聲請,非無疑義,復參以相對人主張原審法院110 年度智秘聲字第1號刑事裁定附表一、附表三所示之營業秘 密有受秘密保持命令保護之必要及上開理由補充(二)狀並無撤回聲請秘密保持命令之意,此有刑事陳述意見狀及本院公務電話紀錄在卷可稽(參見本院卷第215頁、第221頁),抗告人執此聲請撤銷該部分之秘密保持命令,核無理由。 (二)又本件附表一編號1至3所示資料內容涉及產品製程及銷售等事項,屬具機密之技術性與商業性資料,附表一編號4至30 所示資料,或屬機密之技術性與商業性資料,或為內容大致上認係營業秘密之證據,附表二所示之資料,為本件案件已調查或應調查之證據,涉及大致上認為係相對人之營業秘密或屬營業秘密,為避免附表資料供本案訴訟以外之目的而使用,或對未受秘密保持命令之人為開示,有妨害相對人基於該營業秘密之事業活動之虞,且抗告人尚未自閱覽書狀或調查證據以外之方法,知悉或持有附表資料內容,並無審理法第11條第2項規定之適用,復無其他事由改變秘密之保持狀 態,附表資料之內容目前仍屬營業秘密或大致上認為係營業秘密,且其應受上開秘密保持命令保護之原因亦未消滅,故仍有限制抗告人開示或使用而有維持秘密保持命令之必要。(三)綜上,本件抗告意旨仍執前詞,指摘原裁定不當,本院認其等就原審聲請撤銷秘密保持命令之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據上論斷,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1條,刑事訴訟法第412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3 日智慧財產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李維心 法 官 彭凱璐 法 官 蔡慧雯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7 日書記官 黃奎彰 附表一:技術及營運資料 編號 營業秘密名稱 營業秘密分類 備註 1 OOOOOOO OOOOOO_00000000.xlsx 商業資料(銷售資料) 即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續字第167號起訴書所列編號1營業秘密所指文件(106年度他字第5647號卷第92頁反面) 2 OOOOO生產標準操作規範.xlsx 技術資料(製程條件和相關細節) 即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續字第167號起訴書所列編號2營業秘密所指文件(107年度偵字第4023號卷第113 至114頁) 3 OOOOOOOOOOO OOOOO○OO)生產標準操作規範.doc 技術資料(製程條件和相關細節) 即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續字第167號起訴書所列編號3營業秘密所指文件(107年度偵字第4023號卷第84至112頁) 4 106年6月13日○○○電子郵件(主旨:FW:○○○○○○○OO○生產問題請教) 技術資料(製程條件、檢測),商業資料(客戶名單) 107年度偵字第4023號卷第76至77頁正反面。 5 106年6月16日○○○電子郵件(主旨:FW:○○○○○○○OO○生產問題請教) 技術資料(製程條件、檢測),商業資料(客戶名單) 107年度偵字第23821號卷第30至31頁正反面。 6 106年6月15日○○○電子郵件(主旨:FW:出差報告) 技術資料(產品品質、關鍵技術)、商業資料(客戶名單、出貨量、報價資訊) 107年度偵字第4023號卷第78頁正反面。 7 106年6月16日○○○電子郵件(主旨:OOOOOOO的美國客戶) 技術資料(產品品質、關鍵技術)、商業資料(客戶名單、出貨量、報價資訊) 107年度偵字第23821號卷第32頁正反面。 8 106年7月3日○○○電子郵件(主旨:轉寄:FW:OOOOOO大陸供應商) 技術資料(產品品質、檢驗狀況)、商業資料(潛在供應商名單、供貨品質、進價) 107年度偵字第4023號卷第79頁正反面。 9 106年8月3日○○○電子郵件(主旨:FW:轉寄:FW:OOOOOO大陸供應商) 技術資料(產品品質、檢驗狀況)、商業資料(潛在供應商名單、供貨品質、進價) 107年度偵字第4023號卷第79頁正反面。 10 OOOO供應商評鑑.Xlsx 技術資料(產 品品質、檢驗狀況、製程)、商業資料(潛在供應商名單、供貨品質,進價) 107年度偵字第23821號卷第34頁正反面。 11 106年6月15日○○○電子郵件(主旨:FW:OOOOO會議記錄+○○紡織與○○付款期) 技術資料(製程條件、檢測)、商業資料(經銷商聯絡資訊、報價資訊、交易條件) 107年度偵字第4023號卷第80頁正反面。 12 106年6月16日○○○電子郵件(主旨:FW:○○OOOOO會議記錄+○○紡織與○○付款期) 技術資料(製程條件、檢測)、商業資料(經銷商聯絡資訊、報價資訊、交易條件) 107年度偵字第23821號卷第35至36頁正反面。 13 ○○紡織OOOOOOOO訂單.pdf 商業資料(訂單、報價資訊、交易條件) 107年度偵字第23821號卷第37頁正反面。 14 106年7月21日○○○電子郵件(主旨:FW:協議書) 商業資料(交易條件、客戶名單) 107年度偵字第23821號卷第38頁正反面。 15 ○○○○○○協意partl.doc 商業資料(契約書、交易條件、售價、客戶名單) 107年度偵字第23821號卷第39頁正反面。 16 ○○○○○○協意part2.doc 商業資料(契約書、交易條件、售價、客戶名單) 107年度偵字第23821號卷第40頁正反面。 17 OOOOOO-130320.x 技術資料(製條件和相關細節) 107年度偵字第4023號卷第97頁正反面。 18 106年6月23日○○○電子郵件(主旨:FW :OOOOO規格及檢驗方法檢討) 技術資料(品管資料、檢驗方法、製程條件) 107年度偵字第4023號卷第98頁正反面。 19 000年0月00日下午3:14○○○電子郵件(主旨:FW:OOOOO規格及檢驗方法檢討) 技術資料(品管資料、檢驗方法、製程條件) 107年度偵字第23821號卷第41頁正反面。 20 000年0月00日上午7:53○○○電子郵件(主旨:FW:OOOOO規格及檢驗方法檢討) 技術資料(品管資料、檢驗方法、製程條件) 107年度偵字第23821號卷第42頁正反面。 21 OOOOO檢驗規範.doc 技術資料(品管資料、檢驗方法、製程條件) 107年度偵字第4023號卷第99至第103頁正反面、107年度偵字第23821號卷第43至47頁正反面。 22 106年7月27日○○○電子郵件(主旨:轉寄:FW:OOOOOOO13&14實驗數據) 技術資料(製程條件和相關細節) 107年度偵字第4023號卷第104頁正反面。 23 106年 7月28日○○○電子郵件(主旨:OOOO做OOOOO製程) 技術資料(製程條件和相關細節) 107年度偵字第23821號卷第51頁正反面。 24 106年6月30 日○○○電子郵件(主旨:大陸OOOOOcase) 商業資料(市場規劃) 107年度偵字第23821號卷第52頁正反面。 25 ○○OOOOO推廣.pptx 商業資料(客戶名單、市場規劃、原料供應狀況) 107年度偵字第23821號卷第54頁正反面。 26 ○○OOOOO推展初步程序及說明.pptx 商業資料(客戶名單、協商時程) 107年度偵字第23821號卷第55頁正反面。 27 OOOOO 新建廠房設備投資預算0316.xls 商業資料(設廠規劃、成本) 107年度偵字第4023號卷第106頁至第112頁正反面、107年度偵字第23821號卷第56至62頁正反面。 28 106年6月28日○○○電子郵件(主旨:RE :關於○○企業相關OOOO之提供) 技術資科(品管資料、檢驗方法、製程條件) 107年度偵字第23821號卷第63頁正反面。 29 OOOOO NGcase.pptx 技術資科(品管資料、檢驗方法、製程條件) 107年度偵字第23821號卷第64頁正反面。 30 106年7月6日○○○電子郵件(主旨:○○○○○○副總7/1跟7/5來電告知相關訊息) 商業資料(報價策略) 107年度偵字第23821號卷第71頁正反面。 附表二:人事管理資料 編號 告證 文件名稱 營業秘密分類 備註 1 告證8 職務保密協議書-○○○ 商業資料(人事管理) 107年度偵字第4023號卷第67頁正反面。 2 告證9 文書管理辦法 商業資料(人事管理) 107年度偵字第4023號卷第68至74頁。 3 告證12 員工工作規則 商業資料(人事管理) 107年度偵字第4023號卷第42至43頁。 4 告證14 內網登入首頁「文件中心」及內控文件清單 商業資料(人事管理) 107年度偵字第4023號卷第51至52頁正反面。 5 告證15 告訴人依部門及職務分層測定員工權限說明截圖 商業資料(人事管理) 107年度偵字第4023號卷第53至54頁正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