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0年度民專訴字第12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排除侵害專利權
- 案件類型智財
- 審判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12 月 20 日
- 當事人輝瑞愛爾蘭藥廠私人無限責任公司、杜菲 彼得(Duffy Peter)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民專訴字第125號原 告 輝瑞愛爾蘭藥廠私人無限責任公司 (Pfizer Ireland Pharmaceuticals ) 法定代理人 杜菲 彼得(Duffy Peter) 杜菲 保羅(Duffy Paul ) 訴訟代理人 蔣大中律師 林芝余律師 湯舒涵律師 被 告 南光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立賢 訴訟代理人 翁雅欣律師 涂文勳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排除侵害專利權事件,指定技術審查官莊智惠,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 條規定,執行下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0 日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法 官 熊誦梅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0 日書記官 劉筱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