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1年度民專上字第3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
- 案件類型智財
- 審判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01 月 08 日
- 當事人辛耘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謝宏亮、游登銘、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周順然、林清和、王亮、吳愛國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民專上字第39號上 訴 人 辛耘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謝宏亮 訴訟代理人 桂齊恆 律師 複 代理人 廖正多 律師 訴訟代理人 陳國樟 律師 訴訟代理人 陳啟桐 律師 輔 佐 人 游登銘 被 上訴人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 法定代理人 周順然 被 上訴人 林清和 法定代理人 王 亮 被 上訴人 吳愛國 兼法定代理人 金壽豐 被 上訴人 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 法定代理人 謝連吉 被 上訴人 陳錫霖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徐克銘 律師 複 代理人 楊明勳 律師 李姿璇 律師 輔 佐 人 劉永裕 輔 佐 人 王心民 參 加 人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代 表 人 王美花 訴訟代理人 黃濟陽 上列當事人間因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3 年1 月24日上午11時在本院第四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 月 8 日智慧財產法院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陳忠行 法 官 熊誦梅 法 官 林洲富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 月 8 日書記官 吳羚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