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3年度民商訴字第1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排除侵害商標權行為等
- 案件類型智財
- 審判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11 月 04 日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民商訴字第13號原 告 燕威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朱莉 訴訟代理人 楊祺雄律師 廖嘉成律師 陳巧宜律師 被 告 得力興生技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兼 法 定 代 理 人 林崇稼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陳慶諭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排除侵害商標權行為等事件,已於民國103 年10月21日言詞辯論終結,茲以尚有調查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4 日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法 官 陳端宜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4 日書記官 吳祉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