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4年度民專上字第1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
- 案件類型智財
- 審判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104 年 09 月 16 日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民專上字第16號上 訴 人 辛耘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謝宏亮 訴訟代理人 陳國樟律師(兼送達代收人) 陳俊茂律師 上訴人辛耘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財政部關務署等15人間因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核其訴訟標的價額新臺幣(下同)59,067,90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797,724 元,除已繳納50,505元外,其餘747,219 元,未據繳納,茲限於收受本裁定正本7 日內,如數逕向本法院補繳,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9 月 16 日智慧財產法院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陳忠行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9 月 17 日書記官 丘若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