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4年度民專訴字第3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
- 案件類型智財
- 審判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01 月 05 日
- 當事人ENTEGRIS, INC.、Sue Lee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民專訴字第36號原 告 ENTEGRIS, INC.(美國安堤格里斯公司) 法定代理人 Sue Lee 訴訟代理人 張哲倫律師 訴訟代理人 陳初梅律師 訴訟代理人 陳佳菁律師 複代理人 吳俐瑩律師 被 告 家登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邱銘乾 訴訟代理人 楊啟元律師 訴訟代理人 賴安國律師 被 告 邱銘乾 訴訟代理人 黃秀禎律師 訴訟代理人 潘玉蘭律師 本件應由技術審查官朱浩筠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 條規定,執 行下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五、於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提供協助。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 月 5 日智慧財產法院第二庭 法 官 彭 洪 英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 月 5 日書記官 郭 宇 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