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4年度民專訴字第6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排除侵害專利權等
- 案件類型智財
- 審判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10 月 05 日
- 當事人弘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張鴻泰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民專訴字第63號原 告 弘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鴻泰 訴訟代理人 王鳳儀律師 複代理人 徐淑德 訴訟代理人 顏錫鴻 蔡政生 輔 佐 人 許明哲 被 告 辛耘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謝宏亮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陳啟桐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排除侵害專利權等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5 年11月15日下午3 時30分,在本院第4 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5 日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法 官 林欣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6 日書記官 王英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