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2107年度民公訴字第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公平交易法損害賠償等
- 案件類型智財
- 審判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107 年 11 月 20 日
1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2107年度民公訴字第8號 3原告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5 6法定代理人廖世芳 7訴訟代理人周良貞律師 8被告豬豬科技有限公司 9 10兼法定代理人白鎔碩 11共同 12訴訟代理人蕭富庭律師 13許家華律師 14本件應由技術審查官徐瑞甫、吳柏鋒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 15條規定,執行下列職務: 16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 17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18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19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20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21五、於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提供協助。 22中華民國107年11月20日 23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24法官杜惠錦 25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26不得抗告。 27中華民國107年11月20日 11書記官林佳蘋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