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7年度民商訴字第2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排除侵害商標權行為等
- 案件類型智財
- 審判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107 年 09 月 18 日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民商訴字第20號原 告 統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高秀玲 訴訟代理人 楊明勳律師 陳全正律師 柯志諄律師 被 告 施家宏即泳鑫空間設計規劃工程行 訴訟代理人 謝伊婷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排除侵害商標權行為等事件,本院於民國107 年8 月22日言詞辯論終結,茲以尚有調查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107 年10月17日下午2 時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9 月 18 日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法 官 黃珮茹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9 月 19 日書記官 鄭楚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