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8年度民專訴字第5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
- 案件類型智財
- 審判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08 月 22 日
- 當事人Helsinn Healthcare SA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民專訴字第58號 原 告 Helsinn Healthcare SA (瑞士商赫爾辛保健公司 ) 法定代理人 Matteo MISSAGLIA 訴訟代理人 張哲倫律師 陳佳菁律師 劉君怡 戴雅彣律師 被 告 南光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陳立賢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翁雅欣律師 陳豫宛 本件應由技術審查官顏逸瑜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 條規定,執行下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五、於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提供協助。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8 月 22 日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法 官 伍偉華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8 月 22 日書記官 王英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