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98年度民商上字第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侵害商標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
- 案件類型智財
- 審判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98 年 07 月 30 日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民商上字第2號上 訴 人 敦煌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劉秋絹律師 被上訴人 周黃彩娟即高雄縣私立敦煌英語短期補習班 訴訟代理人 黃秀珠律師 複代理 人 乙○○ 上列當事人間因侵害商標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98年8 月12日上午11時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8 年 7 月 30 日智慧財產法院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李得灶 法 官 汪漢卿 法 官 王俊雄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98 年 7 月 30 日書記官 王英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