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99年度民商上更(一)字第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侵害商標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
- 案件類型智財
- 審判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02 月 17 日
- 當事人興懋食品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民商上更(一)字第2號上 訴 人 興懋食品有限公司(解散) 兼法定代理人 詹玉娟 上 訴 人 林東源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張世興律師 被 上訴 人 文德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文德 訴訟代理人 林宜君律師 複 代理 人 徐瑞霞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侵害商標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100年3月7日上午10 時1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17 日智慧財產法院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李得灶 法 官 王俊雄 法 官 林欣蓉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17 日書記官 周其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