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99年度民專訴字第1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
- 案件類型智財
- 審判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99 年 05 月 24 日
- 當事人郭清松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民專訴字第13號原 告 郭清松 號 訴訟代理人 陳友炘律師 邱珍元專利代理人 被 告 麗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盧崑山 訴訟代理人 李世章律師(兼送達代收人) 徐念懷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99年6 月8 日下午3 時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99 年 5 月 24 日智慧財產法院第二庭 法 官 陳忠行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9 年 5 月 24 日書記官 陳士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