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34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拆屋還地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5 月 09 日
- 當事人兆淳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張麗珠、林崇寬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訴字第341號 原 告 兆淳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麗珠 訴訟代理人 郭百祿律師 被 告 林崇寬 翁榮妹 上 一 人 訴訟代理人 王繼賢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等事件,本院已於民國112年4月17日辯論終結,因原告於宣判前具狀對上開被告撤回起訴,爰命再開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9 日民事庭法 官 黃梅淑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9 日書記官 郭廷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