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2年度除字第3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9 月 19 日
- 當事人格上汽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許國興、連程顥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除字第34號 聲 請 人 格上汽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國興 代 理 人 連程顥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2年9月14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因不慎遺失如附表所示之支票,業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18號裁定公示催告,因申報權利期 間已經屆滿,無人依法主張權利,為此聲請除權判決等語。二、查如附表所示之支票,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18號裁定 公示催告,並於民國112年5月13日公告於法院網站,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2年8月14日屆滿(期間末日原為112年8月13日,是日為例假日,依法應以休息日之次日即8月14日代之),迄今無人申報權利,經本院依職權調取上開卷 宗查明屬實,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19 日民事庭法 官 陳湘琳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19 日書記官 陳柏宏 附表:112年度除字第34號 編號 發票人 付款人 受款人 發票日 (民國) 票面金額(新台幣) 支票號碼 1 陳銘田 基隆第一信用合作社大武崙 分社 格上汽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111年7月10日 14,900元 KAE0000000 2 陳銘田 基隆第一信用合作社大武崙分社 格上汽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111年8月10日 14,900元 KAE0000000 3 陳銘田 基隆第一信用合作社大武崙分社 格上汽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111年9月10日 14,900元 KAE0000000 4 陳銘田 基隆第一信用合作社大武崙分社 格上汽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111年10月10日 14,900元 KAE0000000 5 陳銘田 基隆第一信用合作社大武崙分社 格上汽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111年11月10日 14,900元 KAE0000000 6 陳銘田 基隆第一信用合作社大武崙分社 格上汽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111年12月10日 14,900元 KAE0000000 7 陳銘田 基隆第一信用合作社大武崙分社 格上汽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112年1月10日 14,900元 KAE0000000 8 陳銘田 基隆第一信用合作社大武崙分社 格上汽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112年2月10日 14,900元 KAE0000000 9 陳銘田 基隆第一信用合作社大武崙分社 格上汽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112年3月10日 14,900元 KAE0000000 10 陳銘田 基隆第一信用合作社大武崙分社 格上汽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112年4月10日 14,900元 KAE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