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99年度除字第8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9 年 09 月 30 日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9年度除字第89號聲 請 人 山隆船務報關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代 理 人 甲○○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3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9年7月19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9 年 9 月 30 日 民事庭法 官 林淑鳳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9 年 9 月 30 日 書記官 王鵬勝 ┌──────────────────────────────────────────┐ │附表: 99年度除字第89號│ ├──┬───────┬────────┬──────┬─────┬──────┬──┤ │編號│發 票 人│ 付 款 人 │ 發 票 日 │ 票面金額 │支 票 號 碼 │備考│ │ │ │ │ │ (新台幣) │ │ │ ├──┼───────┼────────┼──────┼─────┼──────┼──┤ │001 │開元報關行 │第一商業銀行基隆│99年2月2日 │8,610元 │VC0000000 │ │ │ │ │分行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