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簡易庭97年度城小字第7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書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金城簡易庭
- 裁判日期97 年 11 月 10 日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城小字第72號原 告 泛亞國際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號 法定代理人 甲○○ 號 訴訟代理人 乙○○ 號 被 告 丙○○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書款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1 月 10 日福建金門地方法院金城簡易庭 法 官 許嘉容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1 月 13 日書記官 徐振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