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0年度訴更一字第2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 案件類型行政
- 審判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11 月 14 日
- 當事人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0年度訴更一字第28號原 告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朱少華 訴訟代理人 李玲玲 律師 被 告 高雄市政府 代 表 人 陳菊 局長 訴訟代理人 郭景聖 送達代收人 王素如 上列當事人間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再開準備程序。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14 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四庭 法 官 蘇 秋 津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14 日 書記官 洪 美 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