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1年度訴字第20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房屋稅
- 案件類型行政
- 審判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 裁判日期101 年 10 月 25 日
- 當事人聯成化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1年度訴字第207號原 告 聯成化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苗豐強 訴訟代理人 吳小燕 律師 李榮唐 律師 蘇傳清 律師 被 告 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 代 表 人 李瓊慧 處長 訴訟代理人 曾子玲 上列當事人間房屋稅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主 文 本件再開言詞辯論並再開準備程序。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月 25 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四庭 審判長法官 戴 見 草 法官 簡 慧 娟 法官 孫 國 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月 25 日書記官 李 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