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字第40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使用執照
- 案件類型行政
- 審判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06 月 05 日
- 當事人天悅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400號原 告 天悅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沈德村 訴訟代理人 林石猛 律師 戴敬哲 律師 梁志偉 律師 被 告 高雄市政府觀光局 代 表 人 曾姿雯 訴訟代理人 周元培 律師 洪郁婷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使用執照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5 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一庭 法 官 黃 堯 讚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5 日 書記官 江 如 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