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7年度訴更一字第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房屋稅
- 案件類型行政
- 審判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 裁判日期107 年 11 月 06 日
- 當事人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7年度訴更一字第9號原 告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黃育徵 訴訟代理人 黃裕中 律師 被 告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代 表 人 簡世明 訴訟代理人 高忠田 劉淑芬 劉宜茹 上列當事人間房屋稅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1 月 6 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官 孫 國 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1 月 6 日 書記官 楊 曜 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