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訴字第38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違反海關緝私條例
- 案件類型行政
- 審判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3 月 23 日
- 當事人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386號原 告 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謝志堅 訴訟代理人 黃欣欣 律師 陳毓芬 律師 馬紹瑜 律師 被 告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 代 表 人 蘇淑貞 訴訟代理人 孫銘鴻 上列當事人間違反海關緝私條例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23 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官 孫 奇 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23 日 書記官 宋 鑠 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