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九十三年度訴字第五四二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沖退稅
- 案件類型行政
- 審判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 裁判日期93 年 12 月 08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九十三年度訴字第五四二號 原 告 建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甲○○ 訴訟代理人 吳旭洲律師 丁○○ 被 告 財政部高雄關稅局 代 表 人 李榮達 局長 訴訟代理人 乙○○ 丙○○ 右當事人間因沖退稅事件,原告不服財政部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四日台財訴字第0 九三00一0五二八號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與本院九十三年度訴字第五四0號沖退稅事件,合併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十二 月 八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一庭 審判長法官 陳 光 秀 法 官 李 協 明 法 官 楊 惠 欽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十二 月 八 日 法院書記官 李 建 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