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8年度訴字第25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政府採購法
- 案件類型行政
- 審判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 裁判日期98 年 09 月 23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8年度訴字第256號原 告 保吉生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甲○○ 訴訟代理人 簡承佑 律師 張育誠 律師 被 告 高雄市立聯合醫院 代 表 人 乙○○ 院長 訴訟代理人 丁○○ 戊○○ 丙○○ 上列當事人間政府採購法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98 年 9 月 23 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法 官 簡 慧 娟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8 年 9 月 23 日書記官 涂 瓔 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