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0年度司促字第5487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12 月 13 日
- 當事人羅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司促字第54871號債 權 人 羅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00000000號 法定代理人 呂素真 代 理 人 陳世基 債 務 人 鵬昇實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00000000號 法定代理人 簡徽珍 債 務 人 竣民事業有限公司 1樓 統一編號:00000000號 法定代理人 黃士容 1樓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鵬昇實業有限公司、竣民事業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釋明債務人鵬昇實業有限公司與竣民事業有限公司應負連帶責任之依據(須有法律規定或明示約定)。 二、債務人鵬昇實業有限公司、竣民事業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請勿省略、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三、補支票票號AA0000000背面影本(須清晰足以辨識)。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13 日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黃思瑜 本裁定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