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124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報關費用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7 月 14 日
- 當事人幸聖報關有限公司、李幸晏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1242號 上 訴 人 即 原 告 幸聖報關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幸晏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李岳璁間請求給付報關費用等事件,上訴人對本院中華民國112年6月1日所為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惟 未聲明原判決應如何廢棄或變更,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上訴聲明。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14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鄭珮玟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14 日書記官 張傑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