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30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返還預付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3 年 04 月 03 日
- 當事人國登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邱翠蓮、華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許邦福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307號 原 告 國登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邱翠蓮 訴訟代理人 蔡秋聰律師 被 告 華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設桃園市○○區○○路00號 法定代理人 許邦福 住同上 訴訟代理人 黃金龍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預付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3 日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謝雨真 法 官 高瑞聰 法 官 林家伃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3 日書 記 官 梁瑜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