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5年度建字第12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7 年 06 月 24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5年度建字第122號原 告 澄輝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吳賢明律師 羅鼎城律師 被 告 東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郭國益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97 年 6 月 24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鄭峻明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7 年 6 月 24 日書記官 莊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