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7年度審除字第125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7 年 12 月 18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7年度審除字第1255號聲 請 人 甲○○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97年12月18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國喬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股票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97年度催字第454 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該股票無效。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7年度催字第454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97年11月2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2 月 18 日民事第二庭法 官 陳嘉惠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2 月 18 日書記官 謝宗霖 ┌──────────────────────────────────────────────────┐ │附表: 97年度審除字第1263號│ ├─┬───────────────┬──────────────┬────┬───┬────┬───┤ │編│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號│ │ │ │ │ │ │ │─┼───────────────┼──────────────┼────┼───┼────┼───┤ │00│國喬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73-ND-42674-3 │股票 │1 │1000 │ │ │1 │ │ │ │ │ │ │ ├─┼───────────────┼──────────────┼────┼───┼────┼───┤ │00│國喬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79-NX-4769-9 │股票 │1 │500 │ │ │2 │ │ │ │ │ │ │ ├─┼───────────────┼──────────────┼────┼───┼────┼───┤ │00│國喬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81-NX-91225-3 │股票 │1 │28 │ │ │3 │ │ │ │ │ │ │ ├─┼───────────────┼──────────────┼────┼───┼────┼───┤ │00│國喬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78-ND-000000-0 │股票 │1 │1000 │ │ │4 │ │ │ │ │ │ │ ├─┼───────────────┼──────────────┼────┼───┼────┼───┤ │00│國喬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80-NX-40277-3 │股票 │1 │375 │ │ │5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