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7年度重訴字第27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所有權移轉登記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8 年 02 月 23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重訴字第270號原 告 立大農畜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王仁聰律師 複代理人 李育任律師 被 告 甲○○ 訴訟代理人 黃正男律師 複代理人 郭季榮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98 年 2 月 23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陳宛榆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8 年 2 月 23 日書記官 曹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