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100年度雄簡字第23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高雄簡易庭
- 裁判日期100 年 08 月 30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雄簡字第236號原 告 現代親家大廈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蔡宗勳 訴訟代理人 李偉如律師 被 告 中央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家臻 訴訟代理人 李文禎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一○○年九月十五日下午四時四十五分在本庭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原告應查報請求權基礎是否僅以被告為契約當事人之駐衛保全契約法律關係為據,如有將來給付之部分,並就訴之聲明為更正,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30 日高雄簡易庭 法 官 李宜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30 日書 記 官 廖佳玲